2015年1月1日,號稱史上最嚴環保法正式實施,實施一年到底有哪些經驗、教訓?為此,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聯合6所高校的環境資源法學專家,組成了“新環保法實施情況評估課題組”,對新環保法在2015年全年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。
因為人人關注環境,所以被人們稱為史上最嚴的新《環保法》一出臺,就受到極大的期待與關注。從去年1月1日這部法律正式生效到現在,已經過去了近一年半的時間,實施效果到底如何,各方也有著自己的看法!
5月23日,中國政法大學在北京發布《新<環境保護法>實施情況評估報告》。該報告是由中國政法大學王燦發教授牽頭組織6所高校的環境法學專家成立課題組,對新《環境保護法》實施情況獨立開展的首份第三方評估!
評估報告認為,一年來,新法實施效果明顯,各項主要環境管理制度和重要法律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和遵守,環境治理成效明顯,公眾對新法的實施效果總體比較滿意!
一年來,環境保護部使用環評區域限批占9年來整個限批總數的16.7%,各省級環保部門共使用環評區域限批125次,全國共實施查封扣押4191件,適用停產限產措施案件3106件,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715件,罰款數額56954.41萬元!
經抽樣調查,實施按日計罰后,處罰后的改正率在85%以上,部分地區甚至達到95%以上。犯罪案件移送措施成為環境執法的堅強后盾,極大地遏阻和制裁了嚴重環境違法與環境犯罪。
2015年全國范圍內實施移送行政拘留2079起,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,真正實現了“損害擔責”,有效打擊了環境犯罪行為,讓司法機關真正發揮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司法保障作用!
誠然,一部新的法律法規出臺,在實施的過程中總會遇到些許的問題。新環保法也不例外,評估報告也指出了新環保法實施面臨的問題和挑戰,其中包括經濟下行的壓力可能會導致一些地方放松監管,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途徑和方式不足等!
新《環保法》作為環境保護方面的牽頭法律,涉及環保的方方面面,不可能規定得非常具體和詳細,其規定的許多制度和措施都需要通過單行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定來落實和細化。對此,評估報告建議,新《環保法》實施的配套立法需要抓緊制定和出臺!
在法律方面,與新《環保法》規定不一致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需要盡快修訂;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需要盡快制定出臺;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、《漁業法》需要盡快完成修訂,《自然保護區法》需要制定和頒布;在行政法規方面,國務院需要盡快制定出臺《排污許可證條例》和《環境監測條例》!
另外,黨政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也需要具體的實施辦法。加強環境執法機構能力建設,健全不同部門執法合作機制。盡快實施省以下環境執法機構垂直管理,明確環境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地位,適度增加執法人員編制,改善執法裝備條件,保障執法經費。加強各有關執法部門協調配合,真正實現統一監管、分工負責。同時,加大環境信息公開的力度,進一步發揮社會和公眾監督作用。